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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年鉴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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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洞头年鉴》是洞头区委、洞头区人民政府主办、洞头区委党史区志编纂委员会主持、洞头区委党史区志办公室承编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具有区委、区政府年度公报的性质。可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社会各界了解洞头、建设家乡提供区(县)情信息,为开展乡土教育提供教材,为研究区(县)情、编修续志积累资料。 二、《洞头年鉴(2016)》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记载2015年度洞头区(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概貌和发展状况,记述2015年洞头区(县)的大事、要事、特事、新事,反映各行各业的新变化、新经验、新探索。以记述正面为主,不回避负面,务求真实性、实用性。 三、《洞头年鉴(2016)》记述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专辑部分资料时间有延溯。记述范围为2015年的洞头区境。 四、《洞头年鉴(2016)》采用分类编辑法,全书主体内容设栏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分目下设概况,便于记述事物的基本数据和发展变化,个别涉及面较广的设子分目;条目一事一条,动态记述。力求拓展信息资料、信息的广度和深度,条目的数量、文字量均增加25%以上。增加《专辑》,突出年度重要事件。全书共含34个栏目、217个分目、71个子分目、1079个条目(图标)。卷首设《专辑》《大事记》《区情概览》等3个栏目,百科设《中共洞头区委》等29个栏目,卷尾设《附录》《索引》2个栏目,全书共835千字。 五、《洞头年鉴(2016)》根据需要设置相关链接,在卷首设置机构(单位)简称、全称对照表。 六、《洞头年鉴(2016)》采用记述体。文字、称谓、数字、纪年、标点符号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书写,有些计量单位如亩遵从习惯。作者名署在条目文尾,一个分目下连续多个条目均为同一作者的,署名于最后条目文尾。 七、《洞头年鉴(2016)》各项资料均由洞头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因统计口径等原因,个别数据不尽一致,正式引用时以《2015年洞头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准。部分数据、表格,均在文尾注明引述来源。 八、《洞头年鉴(2016)》采用的文稿均由区属部门单位、街道(乡镇)落实专人撰写提供,供稿单位领导审核,并由《洞头年鉴》编辑部编辑修改、总纂,经洞头区委史志编委会领导审定后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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