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淀区认真落实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不断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不断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快调整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为完成“十二五”期间全区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9%的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2013年全区能耗数据公布如下。
2013年,全区能源消费量826.14万吨标准煤(以下简称标煤),同比增长3.59%,按2010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能耗0.2091吨标煤,下降4.17%。全区用电量123.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7%,按2010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电耗313.68千瓦时,下降2.71%。
分产业能耗及变化情况见表1。
[size=21.3333px]指标解释及说明
1. 能源消费总量:指报告期内社会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数量。包括终端能源消费量、加工转换损失量和输配损失量三部分。
能源消费通常按实物量计算。计算能源消费总量时,是将各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按照其热值折算为标准煤。
2. 万元GDP(或增加值)能耗:是反映能源消费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其计算方法是用能源消费总量除以GDP(或增加值)。为了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对GDP(或增加值)的影响,采用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或增加值)能耗变化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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