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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年鉴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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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安年鉴》是中共普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汇集出版发行的地方综合性、年史性
大型资料工具书和年度资料性文献。在普安县史志编纂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普安县史志编纂
部承办。
二、《普安年鉴》(2015)着重收录2014 年度普安县各行各业的工作运行情况和县委、
县政府的主要文献及重要资料,直接反映2014 年度普安县改革开放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
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成就。
三、《普安年鉴》(2015)共设36 个类目,下设分目、条目。
四、名录以设置的副科级以上实职的岗位按年度进行收集,在对应的分目中用条目进行
记述。年内岗位任职人员变动的,分月注明,如某岗位人员若从2014 年2 月任该职务注明为
(2014.02— ),若从2014 年3 月任该职务至2014 年8 月注明为(2014.03—2014.08),若
任该职务至2014 年10 月注明为( —2014.10)。女性、少数民族的,予以注明。名录由对
应的单位进行报送,若记述的任免职时间与组织决定不一致的,以组织决定的任免职时间为准。
所有名录谨供参阅,不作确定级别、待遇等用。
五、所刊资料,由各级各部门提供,由县史志办进行编辑。其中,各级各部门提供的数
据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如不一致,以普安县统计局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为准。
六、为便于检索,于编末设置索引,该索引包含类目、分目、条目,按照首字汉语拼音字
母顺序排列。其类目采用黑体字,其他采用宋体字,数字表示内容所在页码。
七、《普安年鉴》的出版发行工作,得到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
表示诚挚的谢意。
八、由于编辑水平有限,经验不足,在篇目设计、专业用语、职能区分及其他方面难免有
疏漏。如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恳请指正,以便在今后的编辑工作中加以改进,使《普安年鉴》
办得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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