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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rikafei 于 2020-12-22 16:31 编辑
重庆市大渡口区年鉴2019
一、《大渡口年鉴》是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而编纂的大型工具书,是反映大渡口区各年度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综合年鉴,由大渡口区政府主办,区地方志办公室承办。
二、年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述大渡口区从自然到社会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突出区域特色和年度特点,使之成为具有存史、资政、教育功能的综合性、资料性著述,为辖区修志积累了重要地情资料。
三、本年鉴所记原则上为2018年度大渡口区域内的人与事。对上部《大渡口年鉴》已有内容,一般不再记载,必要时加以复载;上部《大渡口年鉴》错轶或所言不详事物,可适当拾遗、补缺、纠谬;其余为明事物的来龙去脉和完整性,仅做简要上溯或下延。
四、年鉴取分类编辑法,由部目、分目、条目组成。分特载、概况、政治、法治与军事、经济、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社会事业、街镇、人物与光荣榜等9个部目,另附大事记、统计资料、文件索引,共12个部目构成,分目用灰色底衬区别,条目标题用黑体方头括号【】显示,个别条目下的二级条目用楷体加黑的方法表示。
五、数字和计量单位。凡统计数字和公元纪年中的年月日数字、世纪年代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不定数、成语、固定词组中的数字,用汉字书写。年鉴所用稿件、资料由区属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提供并审核,区地方志办公室承担全书编辑工作,区志编纂委员会审查定稿。统计数据原则上采用统计部门的数据,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采用主管部门的统计数字。统计数字中不打分节号,小数原则上保留两位。计量单位一律根据国家标准。
六、名录。区四大班子正副职领导和辖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入名录,市派驻机构、区级部门、经济板块管委会的行政正副职领导,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的副处级以上党政实职领导,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人民团体负责人等入名录。
七、年鉴行文采用记叙体、语体文,第三人称,使用规范的简化汉字。对大渡口区,根据语言环境,必要时可用“本区”。人物直书其名,必要时在人名前加职务。机构、政党、群团名称,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以后用规范化简称。年鉴中单用的“区委”,均指中共大渡口区委员会,民主党派区委用简称时,在“区委”前加民主党派简称。
八、撰稿人署名于分目后右下角,加括号表示,以条目先后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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