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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象山区年鉴2016
1.《象山区年鉴(2016)》是象山区第四部地方综合年鉴,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由中国共产党象山区委员会(内文简称区委)领导、象山区人民政府主持,象山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旨在全面系统记述辖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年度现状和建设发展情况,为各级各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和研究象山、投资建设象山提供翔实、准确、权威的信息资料,同时为将来续修区志积累史料。
2. 除特载及部分照片外,《象山区年鉴(2016)》主要记载2015 年象山区各项事业发展状况、最新成就和自然地理现状。收录范围以象山区行政区划为界(象山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组织对外服务内容也在收录范围),除桂林市党政机关外,凡在象山区地域之内的各单位、各行业,不论其性质、隶属关系,均在收录之列。
3. 本卷年鉴采用条目式记事体,分类编纂。全书共设特载、大事记、概况、中国共产党象山区委员会、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内文简称区人大)、象山区人民政府(内文简称区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象山区委员会(内文简称象山区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政法、国防建设事业、农业水利新农村建设、工业商贸招商、旅游业、财政税务、金融业、城建交通、行政管理、教育、科技文体、社会生活、乡街道、人物、附录等24个类目,120个分目,558个条目,26个表格。设书前彩色照片119幅,辑封和内文插图250幅。
4. 本卷年鉴内容设3 个层次,在类目下设分目,分目下设条目(少数分目下无条目)。条目为年鉴记事的基本单元,用黑体字加【】号作条目标题,一般先以【概况】条目介绍行业、事业的基本情况,后按一事一目的原则设置条目。年鉴内容的层次设置,总体上按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归类,按统计顺序排列。
5. 本卷年鉴中的文字材料,由象山区机关各部门、二塘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辖区有关企事业单位专人撰稿和提供,并经单位负责人审定。文中所列数据,以统计局提供为准,统计局无数据的,以各单位提供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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