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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年鉴2018
一、《麻阳年鉴2018》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湖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及《关于加强史志工作的通知》(麻办[2013]41号)进行编修。
二、本年鉴为地方综合年鉴,由麻阳苗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编、麻阳苗族自治县史志办公室承编。
三、本年鉴全面、系统、真实记载全县2017年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发展状况,反映地方特色和年度特点,突出经济建设成就;未标具体年份说明的部分都为2017年发生的事件或产生的数据。
四、本年鉴按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一般规律和要求,从全县高度和部门角度,合理谋篇布局,精心编辑内容,分门别类依次分设综述、领导关怀、大事件、特载、大事记、政治、综合政务、群团组织、政法军事、综合经济管理、农业农村、工业环保、商业贸易、交通管理、邮政通信、城乡建设、财税金融、教育、文化体育、人口卫生、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等21个篇。
五、全书分设部门原则按正科级以上职能部门工作横排为目,下设子目,以【】号分条表述;部门所属二级机构工作统归于该部门的“专职部门工作”目;特设部分原则符合基本结构要求,每条内容独立成目;全书共计字数30万字。
六、本年鉴彩页分领导关怀、大事件两类,共26页,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图片、文字材料主要由涉及部门单位提供,部分由史志办、麻阳政府网、麻阳红网提供。
七、本年鉴大事记由史志办收集整理,其他部门内容稿件均由相关单位提供,并经供稿单位领导审核;所有稿件标明具体撰稿人姓名。
八、本年鉴所列机构级别、隶属关系,一般以县编委文件为准;所列单位领导班子以2017年实职领导中的党政正副职、党委委员、纪检组长为准。
九、本年鉴所采用的数据,均由各单位提供,编辑部未作任何处理,若有误差以统计局2017年度统计公报数据为准。
十、本年鉴编修基本程序是,由各单位、各部门供稿,县史志办成立《麻阳年鉴2018》编辑部负责结构、板式设计、文字编纂修改、彩版排版等工作,形成初稿送印刷厂排版印刷出样稿,再将样稿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顾问、主任、副主任审阅同意,最后送印刷厂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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