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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快递] 丰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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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2 14: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年鉴
年鉴分类: 行业分类
  为了全面调查丰台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情况,了解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以及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本区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和维护本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本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我区于2013年组织实施了丰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全区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街乡镇、科技园区和有关部门及全区普查人员近两年的共同努力,丰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丰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抽样方法,对21个街、乡、镇和科技园区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检查验收,数据质量达到全市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要求,丰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丰台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6.2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丰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增加2.9万个,增长87.1%;产业活动单位0.7万个,增加0.4万个,增长102.9%(详见表1)。
表1 单位基本情况【注一】
图1 单位个数基本情况
  
      2013年末,丰台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注: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6.0万个,比2008年末增加2.9万个,增长90.5%。其中,内资企业5.99万个,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22个,占0.2%;外商投资企业178个,占0.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457个,占0.8%;集体企业1209个,占2.0%;股份合作企业1486个,占2.5%;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共1.0万个,占16. 8%;私营企业4.6万个,占77.1%;其他内资企业203个,占0.3%(详见表2)。
表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图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数
      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东、中、西部地区法人单位占全区法人单位的比重分别为39.6%、54.8%、5.8%,主要集中在新村街道、卢沟桥乡、花乡、东铁匠营街道、南苑乡、卢沟桥街道、大红门街道、丰台街道,这些地区的法人单位占全区的70.0%。(详见表3)。
表3 单位的地区分布
图3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在以下5个行业,合计占78.4%:批发和零售业2.4万个,占38.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万个,占16.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0.9万个,占14.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3万个,占5.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0.2万个,占3.7%(详见表4)。
      产业活动单位主要集中在以下5个行业,合计占68.4%:批发和零售业2420个,占34.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93个,占9.8%;房地产业638个,占9.0%;住宿和餐饮业617个,占8.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489个,占6.9%(详见表4)。
表4 单位的行业分布
图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共有从业人员93.4万人【注二】,比2008年末增加14.1万人,增长17.8%。其中,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为16.7万人,增长0.1%;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为76.6万人,增加14.1万人,增长22.5%。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5.5万人,占16.6%;批发和零售业14.0万人,占15.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4.0万人,占15.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5万人,占10.2%;建筑业8.6万人,占9.2%;制造业7.8万人,占8.3%。(详见表5)。
表5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图5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77.8万人,占95.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0.9万人,占1.1%;外商投资企业2.9万人,占3.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9.5万人,占11.6%;集体企业2.4万人,占3.0%;股份合作企业2.0万人,占2.4%;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36.5万人,占44.7%;私营企业27.3万人,占33.5%;其他内资企业0.1万人,占0.1%(详见表6)。
表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图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三、资产总量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和执行金融、保险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资产总量为2.15万亿元【注三】,比2008年末增加1.19万亿元,增长125.1%。其中,内资企业2.1万亿元,占97.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92.0亿元,占0.9%;外商投资企业305.2亿元,占1.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3254.8亿元,占15.2%;集体企业376.3亿元,占1.8%;股份合作企业461.5亿元,占2.2%;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1.46万亿元,占68.1%;私营企业2116.3亿元,占9.9%;其他内资企业142.4亿元,占0.7%(详见表7)。
表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资产总量
图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资产总量
      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资产总量主要集中在以下4个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103.6亿元,占19.1%;房地产业3734.1亿元,占17.4%;建筑业3282.8亿元,占15.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951.5亿元,占13.8%(详见表8)。
表8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资产总量
图8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资产总量
      四、企业实收资本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和执行金融、保险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实收资本4695.4亿元,比2008年末增加2674.6亿元,增长132.4%。其中,内资企业4542.7亿元,占96.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86.2亿元,占1.8%;外商投资企业66.5亿元,占1.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654.8亿元,占14.0%;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2869.6亿元,占61.1% ;私营企业827.4亿元,占17.6%(详见表8)。
表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
图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
      五、个体经营户
      2013年末,我区个体经营户5.8万个,比2008年末减少2.1万个,减少26.5%,其中: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4.0万个。个体经营户主要集中在以下5个行业,合计占97.8%:批发和零售业4.5万个,占77.8%;住宿和餐饮业4920个,占8.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649个,占8.1%;制造业1344个,占2.3%;建筑业595个,占1.0%;。
      个体经营户共有从业人员12.9万人,比2008年末减少4.4万人,减少25.3%。其中,批发和零售业业9.1万人,占70.4%;住宿和餐饮业1.8万人,占14.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2万人,占9.4%;制造业3009人,占2.3%;建筑业1236人,占1.0%(详见表9)。
表10  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
图10  个体经营户户数
      六、中小微企业【注四】
      2013年末,全区有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4.6万个【注五】,占全部有经营活动企业法人单位的98.5%;从业人员47.3万人,占全部有经营活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60.1%;拥有资产总计1.0万亿元,占全部有经营活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的59.0%(详见表10)。
表11 2013年按行业分组的有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图11  按行业分组的有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数
      【注一】本公报涉及的法人单位数据、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据、法人单位资产总量等数据是丰台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全部法人单位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注二】从业人员指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只有第六部分“中小微企业”中从业人员指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注三】资产总量包含企业的资产总计和非企业的年末资产。
      【注四】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53铁路运输业、82教育、83卫生、7040自由房地产经营活动、J金融不划分规模,因此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数据中不含这5个行业数据,但全区企业法人单位数中包含该5个行业。
      【注五】有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是指当年营业收入不为0的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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