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年11月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近5万名人口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顺利完成了人口普查调查登记任务。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总量 全市常住人口为347.8万人。常住人口中包括了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外省、市在汉人口,不包括户籍在本市但已出市外半年以上的人(注3)。 二、人口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分布如下:
| 总人口数 | 比重(%) | 汉中市 | 347.8万人
| 100.0
| 汉台区 | 51.4万人
| 14.8
| 南郑县 | 48.8万人
| 14.0
| 城固县 | 46.4万人
| 13.4
| 洋 县 | 39.2万人
| 11.3
| 西乡县 | 35.2万人
| 10.1
| 勉 县 | 40.5万人
| 11.6
| 宁强县 | 32.0万人
| 9.2
| 略阳县 | 20.5万人
| 5.9
| 镇巴县 | 25.7万人
| 7.4
| 留坝县 | 4.7万人
| 1.4
| 佛坪县 | 3.4万人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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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户人口 2000年11月1日0时,全市共有家庭户104.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37.73 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人,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家庭户规模减少了0.6人(注4)。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6.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1.9%;15-64 岁的人口为245.6万人,占70.6%;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6.0万人,占7.5%。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4个百分点,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2个百分点。 五、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81.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2.1%,女性为166.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7.9%。男女性别比为108.6:100。同1990 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性别比下降2.1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46.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9.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0.4%。 七、受教育程度人口(六周岁及六周岁以上) 全市常住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8.1万人,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34.7万人,接受初中教育的109.8万人,接受小学教育的134.0万人。 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924人上升为2333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7377人上升为9988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22827人上升为31550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4298人上升为38490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23.9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23.0%下降为6.9%,下降了16.1 个百分点(注5)。 八、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95.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7.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52.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2.7%。 注: 1、本公报为初步汇总数。 2、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年11月1日0时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每个人都在常住地进行登记。 3、普查常住人口中包括了外省、市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流入我市的13.8万人,但户籍在本市已出市外半年以上的39.3万人不包括在内。普查常住人口中还包括驻汉武警部队,但不包括解放军现役军人。 4、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5、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文盲人口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口。 6、普查登记结束后,按全国统一部署进行了事后质量抽查并计算出漏登率,常住人口中包括了登记人口和据漏登率计算的漏登人口。 7、城乡人口根据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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