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黔南州分州、市、地总人口、人口自然变动情况、城镇化率公布如下: 一、各地区总人口 二、各地区人口自然变动情况 三、各地区城镇化率 注:1、常住半年口径人口是指在本地区居住时间在半年及以上(不论户口在区内还是区外)的人口,但不包括户口在本地区、外出到外地区半年以上的人口。这是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使用的调查统计口径。 2、常住一年口径的人口是指在本地区居住时间在一年及以上(不论户口在区内还是区外)的人口,不包括户口在本地区、外出到区外一年以上的人口。这是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使用的调查统计口径。 3、为了与历史数据的衔接和对比,在计算人均社会经济发展指标时通常使用常住一年口径的人口数。可以根据需要使用不同口径的人口数。 4、城镇化率根据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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