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我州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我州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州常住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3]为3231161人,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569847人[4]相比,十年共减少338686人,减少9.49%。年平均递减0.99%。 二、人口自然变动 根据普查登记结果,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我州常住人口中的出生人口为47518人、出生率为14.65 ‰,死亡人口为23770人、死亡率为7.33‰、自然增长人口为23748人、自然增长率为7.32‰。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出生率下降了6.23个千分点、死亡率下降0.15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6.08个千分点。 三、家庭户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964723户,家庭户人口为313464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5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3.88人减少0.63人。 四、性别构成 全州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69759人,占51.68%;女性人口为1561402 人,占48.3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09.94下降为106.94。 五、年龄构成 全州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57830人,占23.45%;15-64岁人口为2169128人,占67.13%;65岁及以上人口为304203人,占9.42%。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0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7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8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州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424205人,占44.0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806956人,占55.92%。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23915 人,下降8.00%;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214771人,下降10.6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903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22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9686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9811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558人上升为4303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739人上升为687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0513人上升为3085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6200人下降为39885人。 全州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93915人,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39160人,文盲率[6]由17.21%下降为9.10%,下降8.11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7]为938652人,占29.0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92509人,占70.95%。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28152人,乡村人口减少46683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35个百分点。 九、人口地区分布 全州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具体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据州公安局提供,2010年末全州户籍人口数为4037887人。) [4]公报中2000年数据均为第五次人口普查机器汇总数据。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文盲率是指全州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比重为各县(市)的人口占全州合计的比重。 [9]计算人口密度使用的土地面积来源于州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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