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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气候] 黑龙江省环境统计年报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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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10: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 统计企业基本情况
2011年对2083家工业企业进行了重点调查统计,对其他非重点调查统计企业污染排放量按比率作出了估算。
重点调查统计企业中共有1171套废水治理设施,去除化学需氧量等废水污染物464.8万吨/日,投入设施运行费24.11亿元。3.06亿吨工业废水排入水环境中。在用的4852台工业锅炉和3443座窑炉,共安装了4725套废气治理设施,投入设施运行费167.29亿元。废气治理设施中脱硫设施163套,脱硝设施4套。
1.2 废水
1.2.1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排放情况
2011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15.07亿吨,比上年增加27.2%。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4.41亿吨,比上年增加13.4%;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废水排放总量的29.26%。生活污水排放量10.66亿吨,比上年增加33.92%;生活污水排放量占废水排放总量的70.74%。
从表1、图1可以看出,自2001年以来,废水排放总量和生活污水排放量变化幅度相同,2011年有上升趋势,工业废水排放量不明显。
表1 全省工业、城镇生活废水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年际对比
项目
年份
废水排放量/亿t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t
氨氮排放量/万t
合计
工业
生活
合计
工业
生活
合计
工业
生活
2001
11.91
4.94
6.97
52.71
14.53
38.18
4.78
0.31
4.47
2002
11.66
4.8
6.86
51.38
13.65
37.73
5.01
0.44
4.57
2003
11.88
5.03
6.85
51.05
13.4
37.65
4.85
0.43
4.42
2004
11.43
4.52
6.92
50.45
12.77
37.68
4.91
0.52
4.39
2005
11.4
4.52
6.89
50.37
13.68
36.69
5.46
1.23
4.23
2006
11.57
4.48
7.09
49.8
14.17
35.63
5.27
1.01
4.26
2007
10.9
3.84
7.06
48.8
14.26
34.54
5.1
0.98
4.12
2008
11.1
3.89
7.21
47.62
13.18
34.44
4.98
0.93
4.05
2009
11.05
3.42
7.63
46.19
11.19
35.0
4.75
0.68
4.07
2010
11.85
3.89
7.96
44.44
11.24
33.2
4.34
0.53
3.81
2011
15.07
4.41
10.66
46.75
10.24
36.51
6.06
0.63
5.44
增长率
27.2
13.4
33.9
5.2
-8.9
9.97
39.9
18.9
42.8

注:增长率指2011年与2010年相比,单位(%),下同。
图1 全省废水排放量年际对比
(2)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2011年全省工业、城镇生活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46.75万吨,比上年增长5.2%。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24万吨,比上年降低8.9%;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1.9%。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6.51万吨,比上年增长9.97%;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78.1%。农业源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0.71万吨。
从表1、图2可以看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工业废水呈下降趋势,城镇生活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略有上升。
图2 全省COD排放量年际对比表
(3)氨氮排放情况
2011年全省工业、城镇生活废水中氨氮排放量6.06万吨,比上年增加39.9%。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0.63万吨,比上年增加18.9%;工业氨氮排放量占氨氮排放总量的10.4%。生活氨氮排放量5.44万吨,比上年增加42.8%;生活氨氮排放量占氨氮排放总量的89.77%。农业源废水中氨氮排放量3.56万吨。
自2005年至2010年,氨氮排放总量、工业氨氮排放量和生活氨氮排放量均明显下降。见表1、图3。
             图3 全省氨氮排放量年际对比
(4)废水中其他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1年全省工业废水中石油类排放量1251.37吨,比上年增加33.42%;挥发酚排放量25.59吨,比上年减少97.64%;氰化物排放量2.08吨,比上年减少24.35%;工业废水中五项重金属(汞、镉、六价铬、铅、砷)由于微量排放,故而导致变化趋势不规则,见表2、图4。
表2 全省工业废水中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量年际对比  单位:t

年份
六价铬
2001
0.00
0.02
0.13
0.15
0.95
2002
0.00
0.02
0.36
0.15
0.32
2003
0.00
0.01
0.42
0.48
0.23
2004
0.00
0.04
0.15
0.12
0.23
2005
0.00
0.00
0.16
0.23
1.00
2006
0.00
0.01
0.09
0.11
0.13
2007
0.00
0.00
0.21
0.05
0.02
2008
0.00
0.02
0.38
0.04
0.00
2009
0.00
0.01
0.20
0.04
0.00
2010
0.00
0.06
0.26
0.13
0.23
2011
0.00
0.00
0.19
0.02
0.07

图4 工业废水中五项重金属历年排放趋势
1.2.2 各地区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各地区废水排放情况
    2011年废水排放量位于前5位的地区依次为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双鸭山。这5个地区废水排放总量为9.2亿吨,占全省废水排放总量的61.05%。重点调查企业中工业废水排放量最大的是哈尔滨,生活污水排放量最大的是哈尔滨,见图5。
  (2)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2011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前5位的地区依次为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农垦、大庆。这5个地区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20万吨,占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76.12%。重点调查企业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大的是齐齐哈尔,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大的是哈尔滨,见图6。
  (3)各地区氨氮排放情况
2011年氨氮排放量前5位的地区依次为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农垦、大庆。这5个地区的氨氮排放量为6.49万吨,占全省氨氮排放量的67.29%。重点调查企业中工业氨氮排放量最大的是齐齐哈尔,生活氨氮排放量最大的是哈尔滨,见图7。
1.2.3 工业行业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行业废水排放情况
    2011年,在统计的38个行业中,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这4个行业排放的废水占重点调查统计企业废水排放量的56.67%。见图9。
  (2)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2011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这3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59万吨,见表3、表4、表5、图10。
表3 重点行业化学需氧量污染贡献率变化趋势   单位:%

行业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农副产品
加工业
7.5
8.8
7.9
7.3
7.6
16.9
16.2
16.1
31. 9
造纸及纸
制品业
33.8
28.9
23.6
39
28.4
16.8
13.4
16.3
17.8
煤炭开采和
洗选业
11.2
10.4
14.2
19.3
9.6
11.3
16.5
14.2
11.1
累  计
52.5
48.1
45.7
65.6
45.6
45
46.1
46.6
60.8

注:①污染贡献率指该行业某种污染物排放量与统计行业此污染物排放总量之比,下同。
②因2002年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执行GB/T 4754—2002,行业分类有所变化,故本表起始年份为2003年。
表4 重点行业经济贡献率变化趋势(按工业总产值计算)单位:%

行 业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农副产品
加工业
2.4
1.4
2.0
2.2
2.6
2.2
4.1
4.0
2.4
造纸及纸
制品业
1.1
0.9
0.8
0.8
0.8
0.5
0.4
0.5
0.3
煤炭开采和
洗选业
3.1
2.5
3.8
4.1
3.9
3.4
4.1
4.8
2.1
累  计
6.6
4.8
6.6
7.1
7.3
6.1
8.6
9.3
4.8

注:经济贡献率指某行业的工业总产值(现价)与统计工业行业总产值(现价)的比值,下同。
表5 重点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变化趋势  单位:吨/万元
行 业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农副产品加工业
0.017
0.025
0.018
0.007
0.008
0.015
0.008
0.01
0.01
造纸及纸制品业
0.160
0.131
0.127
0.104
0.107
0.072
0.08
0.085
0.04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019
0.017
0.017
0.011
0.007
0.007
0.009
0.011
0.003
注:排放强度指某行业污染物排放量与相同统计范围内工业总产值(现价)的比值,即单位产值排放量,下同。
从表3、表4、图11可以看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的经济贡献率、污染贡献率、排放强度均呈逐年下降趋势。农副食品加工业污染贡献率逐年上升,但经济贡献率略有下降。
    总体看来,该3个行业的排放强度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造纸及纸制品业下降幅度较大。
  (3)行业氨氮排放情况
    2011年,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这4个行业氨氮排放量占重点调查统计企业氨氮排放量的72.47%,见图12。
(4)行业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1年,有重金属(汞、镉、六价铬、铅、砷)排放的共12个行业,分别为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排放铅16.2千克、六价铬3.2千克;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排放铅5.5千克、汞0.023千克、镉0.26千克;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排放汞0.001千克;金属制品业排放铅1.6千克、镉1千克、六价铬109.18千克、砷1.2千克;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排放镉0.003千克、六价铬37.89千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排放砷17052千克、六价铬5.417千克;非金属矿采选业排放砷275.546千克、六价铬13.6千克;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排放砷13.317千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排放砷3千克;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排放六价铬0.01千克;其他制造业排放六价铬12.5千克;通用设备制造业排放六价铬9.816千克。
  (5)行业石油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石油类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这4个行业石油类排放量占重点调查统计企业石油类排放量的91.74%。
1.2.4 各流域接纳重点调查单位废水及污染治理情况
1.2.4.1 接纳工业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情况
2011年,我省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东北地区其他国际河流四个流域共有2083家工业企业纳入重点调查范围。
(1)工业废水
四个流域共接纳工业废水4.12亿吨,比上年增加18.39%,占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的93.42%;其中,松花江流域接纳的工业废水量占四个流域接纳总量的79.44%,列第一位,见图14。
(2)工业化学需氧量
四个流域共接纳工业化学需氧量9.2万吨,比上年增加2.91%,占全省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89.84%;其中,松花江流域接纳的工业化学需氧量占四个流域接纳总量的78.72%,列第一位,见图14。
(3)工业氨氮
四个流域共接纳工业氨氮0.57万吨,比上年增加21.28%,占全省工业氨氮排放量的90.48%;其中,松花江流域接纳的工业氨氮量占四个流域接纳总量的93.43%,列第一位,见图13。
1.2.4.2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治理与投资情况
    2011年,四个流域共有废水治理设施1171套,年运行费用24.11亿元,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464.8万吨/日,共去除化学需氧量148.79万吨,氨氮6.3万吨,石油类4.77万吨,挥发酚0.56万吨,氰化物0.01万吨。
    1.3 废气
1.3.1 废气及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煤炭及燃料油使用情况
2011年,我省环境统计的煤炭消费总量15265.05万吨。工业煤炭消费量13439.8594万吨,其中工业煤耗中燃料煤消费量为8073.6964万吨,原料煤消费量为5366.163万吨;生活煤炭消费量1825.1万吨工业(不含车船用)共消耗燃料油24.37万吨。
(2)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2011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2.19万吨,比上年增加6.49%。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1.52万吨,比上年减少0.43%,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的79.56%;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10.67万吨,比上年增加45.96%,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的20.44%,见表7、图14。
表7 全省近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单位:万吨

  项目
年份
二氧化硫排放量
合计
工业
生活
2001
29.19
21.89
7.3
2002
28.73
21.33
7.4
2003
35.59
28.53
7.06
2004
37.25
29.47
7.78
2005
50.77
43.12
7.65
2006
51.8
44
7.8
2007
51.53
44.04
7.5
2008
50.63
44.13
6.5
2009
49.03
41.89
7.14
2010
49.01
41.7
7.31
2011
52.19
41.52
10.67
增长率
6.49
-0.43
45.96

(2)氮氧化物排放情况
    2011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3.95万吨,比上年增加5.58%。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8.49万吨,比上年增加25.92%,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的89.88%;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25万吨,比上年减少63.33%,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的7.88%。
(3)生活烟尘和工业烟(粉)尘排放情况
2011年,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41.98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为20.99万吨。
1.3.2 各地区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2011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超过4万吨的地区依次为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这3个地区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的50.21%。重点调查企业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大的是哈尔滨,占全省重点调查企业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20.81%;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大的是哈尔滨,占全省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的30.12%,见图16。
  (2)氮氧化物排放情况
    氮氧化物排放量超过6万吨的地区依次为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这3个地区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的50.64%。重点调查企业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最大的是哈尔滨,占全省重点调查企业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的20.77%;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最大的是哈尔滨,占全省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的32.1%,见图17。
  (3)生活烟尘排放情况
    生活烟尘排放量超过3万吨的地区依次为哈尔滨、齐齐哈尔。这2个地区生活烟尘排放量占全省烟尘排放量的72.8%。见图18。
  (4)工业烟(粉)尘排放情况
    重点调查企业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超过3万吨的地区依次为齐齐哈尔、哈尔滨、牡丹江、双鸭山、鸡西、佳木斯、鹤岗,该7个地区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占全省重点调查企业工业烟(粉)尘排放量的70.2%,见图19。

1.3.3 工业行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2011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位于前两位的行业依次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和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这2个行业共排放二氧化硫28.27万吨,占统计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75.6%,见图20。
由表8、表9可见,自2001年以来,这2个重污染行业二氧化硫污染贡献率和经济贡献率总体呈上升态势,至2009年达到峰值,2010年之后略有下降,2011年经济贡献率变动比较幅度大。
表8 重污染行业二氧化硫污染贡献率年际变化   单位:%
行业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62
63.3
70.5
58.4
67.9
68.9
69.6
73.7
75.1
73.3
68.1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3.2
4.9
3.8
7.6
4.4
6.8
7.4
7.9
8.0
8.3
7.5
总计
65.2
68.2
74.3
66
72.3
75.7
77
81.6
83.1
81.6
75.6
表9 重污染行业经济贡献率年际变化      单位:%
行业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7
5.6
5.9
11.5
5.7
4.9
4.6
5.5
18.7
4.8
5.9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8.8
14.3
16.6
10.4
11.7
13.7
15.0
13.0
13.0
18.0
9.0
总计
23.5
19.9
22.5
21.9
17.4
18.6
19.6
18.5
31.7
22.8
38.2
    “十一五”期间,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基本持平,2011年仍有下降趋势,见表10、图21。
表10 重污染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变化趋势  单位:吨/万元
行业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0.139
0.113
0.112
0.049
0.169
0.155
0.144
0.093
0.024
0.092
0.003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0.002
0.003
0.002
0.007
0.005
0.005
0.005
0.004
0.004
0.003
0.002
  (4)工业烟(粉)尘排放情况
    2011年,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位于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这3类行业占工业统计行业烟(粉)尘排放量的74.68%,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占65.03%,见图23。
1.3.4 火电行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2011年,纳入重点调查统计范围的电力生产企业133家。火电厂共消耗燃料煤6188.2万吨,占全省工业煤炭消费量的46.04%。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24.12万吨,比上年减少11.65%,占全省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46.22%。火电厂二氧化硫位于前五位的地区依次为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双鸭山、黑河,占全省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的52.97%。全省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见图24。
在85家电厂中,共安装了104套脱硫设施。去除二氧化硫13.81万吨,比上年增加82.91%,去除率为36.4%,比上年增加14.74个百分点。
1.3.5火电行业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情况
火电厂氮氧化物排放量36.21万吨,占全省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的46.2%。火电厂氮氧化物位于前五位的地区依次为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双鸭山、牡丹江,占全省火电厂氮氧化物排放量的33.58%。
1.3.6 哈尔滨市废气及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1年,哈尔滨市重点调查企业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995.2761亿米3(标态),比上年增加68.91%。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99万吨,比上年增加44.04%。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78万吨,比上年增加44.34%;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21万吨,比上年增加43.3%。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4.47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为8.65万吨。
1.4 工业固体废物
1.4.1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排放及利用情况
2011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016.68万吨,比上年增加11.3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6.72万吨,比上年增加4.86万吨。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19.56万吨,比上年增加24.03%;危险废物排放量零排放,见表11。
表11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单位:万吨
年份
产生量
排放量
综合利用量
贮存量
处置量
合计
危险废物
合计
危险废物
合计
危险废物
合计
危险废物
合计
危险废物
2001
2925
7.14
0.21
0
2084
6.29
474
1.63
487
0.39
2002
3086
12.5
0.48
0
2270
10.3
449
0.93
526
1.23
2003
3097
13.2
0.46
0
2243
12.6
453
0.1
424
1.33
2004
3170
12.3
0
0
2411
11.8
262
0.01
505
0.5
2005
3210
19.6
0.03
0
2401
9.2
313
0.11
530
10.3
2006
3914
20.5
1.03
0
2851
9.4
859
0.45
274
10.9
2007
4130
17.9
0.03
0
2962
8.3
612
0.13
617
9.7
2008
4472
57.5
0.71
0
3299
46.6
825
0.06
425
11.1
2009
5275
16.97
0.98
0
3810
6.1
994
0.003
513
11.29
2010
5405
15.77
1.86
0
4169
6.9
835
0.01
445
10.81
2011
6036
19.56
6.72
0
4142
3.7
1308
0.6
658
15.2
注:“综合利用量”和“处置量”指标中含有综合利用和处置往年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4138.67万吨,比上年减少0.7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1307.86万吨,比上年增加56.7%。危险废物贮存量0.6万吨,比上年增加0.59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642.58万吨,比上年增加44.4%,危险废物处置量15.16万吨,比上年增加40.2%,见图2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逐年上升,但由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总量(包括贮存量和处置量)持续增加,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始终接近0。
1.4.2 各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理情况
    2011年,全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的地区依次为齐齐哈尔、七台河,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分别为6.7万吨、0.004万吨。全省各地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均较高。
1.4.3 工业行业一般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2011年,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的行业依次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电力、食品生产和供应业、食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理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
1.4.4 各地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情况
    2011年,纳入环境统计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5座。除哈尔滨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外,其他地区均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运行费用为3035.22万元,比上年增加23.7%;危险废物实际处置量为7730.57吨,比上年增加35.24%。其中,焚烧量6819.57吨,比上年增加32.43%,填埋量911吨,比上年增加60.73%。
1.5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情况
2011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8.79%,比上年减少7.71个百分点。综合利用率高于90%的地区依次为抚远、绥芬河、农垦,见图26。

1.6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情况
2011年,全省纳入环境统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有52座,共处理废水5.34亿吨;其中生活污水处理量5.05亿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47.43%,比上年减少4.04个百分点。
1.7 主要城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我省主要城市包括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和佳木斯。
2011年,我省主要城市废水排放量为8.61亿吨,占全省废水排放量的57.14%。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07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6.54亿吨。
主要城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5.08万吨,占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53.97%。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26万吨,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0.15万吨。氨氮排放量为5.33万吨,占全省氨氮排放总量的55.27%。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0.4万吨,生活氨氮排放量3.15万吨。
主要城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1.65万吨,占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的60.65%。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22.41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6.65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34.97万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的64.81%。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30.32万吨,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2.98万吨。工业烟(粉)尘排放量18.77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17.31万吨。工业一般固体废物排放量6.7万吨,占全省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的99.93%。危险固体废物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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